请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教育督导组立即按文件要求执行,局不再发纸质文件。
(通教基〔2015〕93号)
各完中,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强化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行为的过程管理,精心打造“高效课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努力提升教学质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教师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2015年度普通中小学在编在职在岗教师和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师德高尚;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非局直幼儿园的教师如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可填合格);
3.本年度两学期教学工作满工作量;
4.在“减负增效”、“集体备课”、“提质增效”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教学效果显著,实绩突出,尤其在“打造高效课堂”和“作业布置与批改”方面堪为表率;
6.在教师教学“六认真”量化考核中得分名列前茅。
凡师德失范和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
各普通中小学要对照原通州市教育局颁布的《关于印发〈通州市教育教学常规(试行)〉的通知》(通教基〔2004〕14号)、《通州市中小学有效教学管理意见》(通教基〔2006〕6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有效教学的意见》(通教基〔2008〕21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通教基〔2009〕16号)以及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颁布的《关于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效的意见》(通教基〔2009〕60号)、《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教师教学“六认真”量化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通教基〔2012〕19号)等文件的要求对教师进行考核和推荐。
评选程序为:
1.小组推荐:各年级组或学科教研组根据教师教学“六认真”量化考核结果择优向学校教导处(教务处)推荐。
2.考核评分:各学校组织专门考核班子,对候选人2015年度两学期的教学“六认真”情况进行评估。
3.拟定人选:学校行政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讨论,最终确定拟推荐人选。
4.校内公示:学校将拟推荐人选名单和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在校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五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区局监督举报电话为86513425、86514296。公示无疑议后,各普通高中以及实小、通小、实幼、通幼、特教学校将《申报表》(含个人总结)于1月15日前直接报基教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幼儿园于1月13日前报所在片教育督导组进行初评。
5.各片初评:各教育督导组结合各片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初评,然后根据下达的名额择优向区教育局推荐,并将拟推荐人选的《申报表》(含个人总结)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按时序要求报区教育局基教科。
6.区局表彰:区教育局将对被推荐人选的教学“六认真”情况进行抽查,并择优表彰。
四、时间要求
2016年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局直学校和各教育督导组将《通州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申报表》(含个人总结)报区教育局基教科丁建枢同志。务请按时上报,名额不得突破。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
1.2015年通州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通州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六认真”先进个人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局
2015年12月24日